各附属医院党委,学校各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党委各部,各附属医院,学校各直属单位、处(室、院、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2019年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教学计划调整等安排由校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另行通知。
三、放假前,各部门按照学校安全稳定会议部署的要求,落实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四、请各部门作好值班安排,值班表请于4月2日前报送校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和校保卫处。
五、各附属医院可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