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转发,根据市教委工作安排,现对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本届评奖,是对我市高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情况的重要检验,也是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以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契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成果参评,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二、精心组织,严格标准。为推进评选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评奖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教育部制定了《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奖励范围、奖项设置、申报条件与程序、评审标准与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此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将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组织申报、遴选推荐等各项工作。
三、认真审核,按时报送。此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开展,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者需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www.moe.edu.cn/s78/A13/),于3月1日-3月20日期间进行网上申报。学校将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对申报者资格条件、申报成果、申报评审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网上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
四、材料提交要求。请各学院将拟申报的项目名称、奖项类别、申报者情况、成果简况、成果内容简介、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等项目基本信息3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dongliang@cqmu.edu.cn。各学院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纸质件3月20日前提交科研处(材料具体要求见教育部通知),学校于3月21日统一报送市教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处 洪玥铃 王东亮
联系电话:68485114
电子邮箱:wangdongliang@cqmu.edu.cn
通知链接:
http://www.moe.edu.cn/srcsite/A13/moe_2557/moe_2558/201901/t20190125_368124.html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